• 关注·微信
丹阳市信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丹阳市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丹阳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有关事项

丹阳市信访局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本机关采用分类列表方式通过丹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nyang.gov.cn)“政务公开”>>“丹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丹阳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按照主题、体裁进行分类,一般会提供索引号、分类、发布机构、发文日期、标题、文号、正文等。此外,本机关还通过“丹阳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可以通过微信搜索“丹阳市信访局”公众号),实时开展相关信息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通过丹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n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栏目申请。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通过信函方式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于办公时间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第四条规定,实行按件计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根据《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机关指定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丹阳市兰陵路8号,邮编:212300;联系电话:0511-86911101(*该电话仅受理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办公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时间。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