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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政府拟转用土地方案公告——司徒〔2026〕年 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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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政府拟转用土地方案公告

司徒〔2026〕年 第22号

 

一、农转用用途: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二、土地现状:

农用地3.204亩。

 

三、农转用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东:杏村村

南:杏村村

西:杏村村

北:杏村村

 

四、拟农转用土地村(组)及面积:

1、  司徒  镇 杏村 村       组 0.0193 公顷、其中耕地 0.0193 公顷;

2、  司徒  镇  杏村 村  仲甲 组 0.1943 公顷、其中耕地 0.1943公顷;

3、             村     组      公顷、其中耕地      公顷。

五、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无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不低于法定标准,见青苗补偿协议。

 

六、拟农转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无。

 

特此公告

附图:拟农转用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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