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局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丹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丹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丹阳市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丹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信息,具体网址为①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nyang.gov.cn/)“政务公开”>>“丹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本机关办公室(3)进行查阅, 9: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 :86052012。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局将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则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将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本局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局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丹阳市教育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丹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受理机构联系电话:86052012 ,传真号码:86516844 。通信地址: 丹阳市开发区丹桂路33号4-9层,邮政编码: 2123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填写《丹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丹阳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本局已经采用了网上身份认定技术,可以确认网上申请人的身份,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