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教育局文件
丹教〔2024〕85号

丹阳市教育局关于申报义务教育
高品质学校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义务教育高品质学校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镇教办发〔2023〕132号)要求,为做好镇江市义务教育高品质学校培育、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7月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二、申报条件
参照镇江通知要求(附件1)
三、材料报送
1.纸质稿:镇江市义务教育高品质学校申报表(附件2)、镇江市义务教育高品质学校评估指标(试行)自评表(附件3)A4纸打印,加盖学校公章,7月5日前送教育局基教科5007。
2.电子稿:文件分别以“申报表+学校简称”“自评表+学校简称”命名,文件夹以“高品质学校申报+学校简称”命名,7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dyjyjjjk@126.com。
附件:1.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义务教育高品质
学校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2.镇江市义务教育高品质学校申报表
3.镇江市义务教育高品质学校评估指标(试行)自评表
丹阳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