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冰、郦友良、徐卫国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丹延路、延茅路、南三环等道路运营、超限超载车辆管理的建议,经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根据《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第160号省政府令)和《丹阳市交通运输局 丹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丹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丹交〔2020〕57号)文件规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在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上已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相关工作正常态化开展,下一步,双方将在该重点路段强化执法力度。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渣土运输管理,做好有关渣土管理职能的工作。
2.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货物装载源头排查的通知》(丹政办发〔2025〕41号)文件规定,我局将开展和联系市经济发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区、街道)开展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排查,明确职责分工,从源头杜绝车辆超载超限。
3.我局公路中心将按照县道管养计划,并结合丹延路、延茅路路面病害的实际情况,做好路面养护工作,对路面坑塘等病害及时修补,做好热毁水毁等专项维修,认真做好季节性、阶段性应急防范和抢险工作,维护好安全设施,保障道路的安全通行。丹阳高新区负责南三环(丹吕线)道路日常小修保养、交安设施维护,并做好周边企业道路安全、超限超载治理宣传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丹延路(西二环-S122)段的道路、绿化管养。
感谢你们对交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丹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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