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 (一)办公室(作风效能室)。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档案、信息、保密、督查、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日常工作及督查工作,负责对口联络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信访工作。 (二)行政许可股。主要负责协调业务部门开展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承担行政许可的受理和发证工作。 (三)综合计划股。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规划;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及养护等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负责协调交通建设项目预可、工可阶段前期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及相应信息发布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资产管理股)。指导交通运输系统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参与拟订交通运输发展的资金筹集政策;提出有关财政、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编报部门预决算;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及使用监管、会计核算工作;组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费征管工作;负责经济统计分析和机关财务会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范落实资产有偿使用相关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局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固定资产的安全、大中型维修、残值处理等工作;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查,清理核对工作,及时报告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及上报;负责与固定资产承租单位、个人对接与协调工作。 (五)安全环保股。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专项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港口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港口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依法组织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管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六)运输管理股。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建议;主要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管理工作。 (七)公路港航管理股。组织开展公路事业发展有关政策研究,指导公路事业发展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港口、航道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主要负责公路行政管理和港口、航道行业管理工作。 (八)组织人事股(宣传教育股)。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党建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职业资格和技能坚定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和政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工作。 (九)建设管理股具体职责为:拟定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组织和指导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定额造价、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图的批复和交通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工作。 (十)法规股具体职责为: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指导和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承担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和参与机关行政复议。 |
| 丹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规划、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四)参与道路运输场站的规划以及道路、水路运输市场、道路运输场站监管工作。 (五)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交通物流市场监管工作。 (六)参与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管工作。 (七)参与全市客运、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监管工作。 (八)承担全市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水上安全检查和水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承担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船员管理相关具体工作;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检验工作;承担全市内河水上人命搜救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与全市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丹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事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参与编制并负责执行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养护收支计划,并组织年度计划的实施。 (三)承担上级公路部门委托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全市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指导工作。 (四)负责全市县道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及标志标线养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及县道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及县道公路路网的统一调度、公路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承担全市公路行业信息化以及行业统计、信息调查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及县道公路科研、标准化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丹阳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港口、航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港口、航道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执行。 (二)参与全市港口岸线、陆域、水域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航道标志标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拟订内河港口锚地集中调度的管理办法、使用规则;承担内河港口锚地锚泊使用申请计划、审核平衡调度工作;承担内河港口锚泊调度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六)承担港航基础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水上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承担“绿色航道“及“智慧航道“建设;承担港口、航道信息化以及行业统计、信息调查工作;开展港口、航道行业技术交流,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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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阳市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承担交通项目建设主体责任。 (三)配合做好工程项目筹融资工作,负责交通项目预、决算和资金管理工作。 (四)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监理等招投标工作及中标后的管理、考评工作。 (五)承担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协调和管理,控制好工程造价和进度,保证工程质量。 (六)承担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承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承担交通建设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和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九)承担国、省重点交通工程项目(铁路、航空、高速公路、综合交通枢纽等)地方保障性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