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界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有关事项
界牌镇人民政府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界牌镇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相关公开信息;此外,我镇还通过“丹阳界牌镇”微信公众号(可以通过微信搜索“丹阳界牌镇”公众号),打造对外官方政务新媒体平台,实时开展权威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信函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1),通过信函方式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1),于办公时间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第四条规定,实行按件计收。
3.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通过丹阳市政府门户网站界牌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栏目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界牌镇人民政府指定党政人大政法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界牌镇界牌路888号,邮编:212323;联系电话:0511-86387302,传真:0511-86386004,电子邮箱:jpz86387302@163.com(注:本传真和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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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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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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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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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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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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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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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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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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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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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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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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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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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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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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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投递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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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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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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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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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 |
¨邮寄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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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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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明作为附件。2.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请提供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