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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珥陵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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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珥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珥陵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 

本机关政府信息参见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

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按照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数据项编写。 

三、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danyang.gov.cn。同时,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告栏、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按照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指定珥陵镇党政和政法办公室在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通讯地址:丹阳市珥陵镇人民政府,邮编:212362;联系电话:86053022;传真:86053000。

2、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至珥陵镇党政和政法办公室当面提交书面申请,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做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6.需延期答复的,经分管领导同意,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待定) 

五、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