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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吗?配建的标准和要求是什么?

答:是的,必须同步配建。
《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新建城区和住宅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配套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设施的规划方案必须经过民政部门审核同意,从规划源头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的位置、规模、功能符合实际需求,建成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缩小建设规模。

发布日期:2026-02-02 10:12来源: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