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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因大部分业主通过中介买卖房屋,物业不清楚有多少套房屋已过户,故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新房主的信息,影响物业工作开展(比如收物业费等),询问物业是否可以至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所有房屋过户及新房主的信息?如不能调取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获取新房主信息?


答: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服务对象作为小区物业方,可委托律师或者提供法院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至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查询窗口进行查询。

答
发布日期:2023-12-01 15:58来源: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