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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开展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工作?

答: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第140号令)的要求,省安委会印发了《江苏省工业企业具体行业目录(2021版)》规定了工业企业的范畴,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工业企业。

发布日期:2024-05-08 14:38来源:丹阳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