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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道、省道的监督管理单位?

根据《江苏省公路条例》(2021年修正)第五条 国道、省道的监督管理,由省和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划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发布日期:2023-11-27 15:34来源:丹阳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