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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用地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根据《镇江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镇政发〔2007〕119号通知印发,根据镇政规发〔2012〕号通知修正)有关规定的第四条,公路沿线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路等级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人行道)外缘起3-5米范围为公路用地。

发布日期:2023-11-27 15:41来源:丹阳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