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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可以享受特困供养?

根据镇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发布日期:2023-11-28 11:49来源:丹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