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往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提供材料:1、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或者提供相关信息);
2、经营用房、场地所有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3、从业人员信息表(或者提供相关信息);
4、样章送检报告等能够证明具备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目前执行GA241.9-2000标准,由公安部第二研究所鉴定)的公章刻制能力的材料;
5、公章刻制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清单;
6、经营场所招牌门头、登记备案区域以及独立制章区域的照片和平面示意图。
7、信息核验、公章备案、公章保管、废章销毁以及信息系统安全等内部管理制度文本材料;
由公安机关根据《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现场核查表》,实地核查合格后方可经营。
(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往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提供材料: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用房、场地所有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自建房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治安保卫人员信息表(或者提供相关信息);
5、标明房间号、服务台、视频监控探头点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旅馆内部平面图及旅馆方位图;
6、经营场所招牌门头、登记台、客房照片(不同客房类型均要有所体现)。
6、经办人身份证明
7、授权委托书
8、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9、建立核验登记、嫌疑报查、访客管理、监控值守、值班巡查、财物保管、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由公安机关根据《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现场核查表》,实地核查合格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