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已通过“一卡通”平台打卡发放到位,请广大农户注意查收。全市今年共发放补贴资金近6641万元,补贴面积55.34万亩,惠及农户达140160户。今年的补贴政策与往年相比,基本保持不变。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补贴发放对象以流转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
二、补贴发放依据及标准:补贴发放依据为现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补贴标准为每亩120元。
三、下列情形不得享受耕保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以实际占用的面积为准。
2.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检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等;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等。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
6.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7.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下发之后出现的各类“非农化”、“非粮化”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