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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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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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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平、谭震、夏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减少企业在征地建设过程中涉及前期各类评估、评价手续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2022年,丹阳市政府印发了《丹阳市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产业评估管理办法》(丹政发〔2022〕35号)。根据该文件精神,企业有项目用地需求的,首先由所在镇(区)向经发部门申报,由经发作为牵头单位,组织丹阳市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产业评估成员单位进行现场查看,了解项目情况,并出具审查意见。现场审查后,提交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项目情况及时组织召开项目综合评估会议,形成综合评估意见报评估委员会主任,同意后以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名义签发。后续,所在镇(区)和相关部门启动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2024年,为深入落实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加速推进重点产业项目报批供地,我局提请丹阳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产业类项目组卷报批并联模拟审批的工作方案(暂行)》(丹政办发〔202418号),在我市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产业评审制度的基础上,对重点产业项目用地报审环节实行并联模拟审批,压缩征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时限,明确各镇(区)及相关部门职责,力争做到重点产业类项目3个月内完成报批供地。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通过产业评估后的次日,所在镇(区)立即开展项目模拟审批程序,各征地审核部门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盖章;资规部门发布征地预公告(10个工作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镇(区)开展稳评、文勘、模拟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开展项目片区环境影响、节能、压覆矿、地址灾害等区域综合评价,实施土地整理,确保地上、地表、地下空间和权属达到《丹阳市产业项目土地挂牌上市净地出让事项清零表》条件。并与政法委、经发、生态环境、人社、文广旅部门提前介入对接出具项目用地审核材料,并按部门意见补正或修改。

2.资规部门在相关部门出具材料后的次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0个自然日),同步启动组卷报批工作。镇(区)需完成办理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工作,缴纳征地预存款至专户。

3.资规部门根据镇(区)申请,编制出让建议方案,提请市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征地报批经镇江市政府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挂牌,30天后签订出让合同。

上述方案提高了项目用地从报批到供地的工作效率,将多部门工作并联同步开展,并实行容缺预审,进一步压缩了审批时间,确保项目能按序时及时开工建设。

衷心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监督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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