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货物装载源头监管,持续推进我市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省政府令第160号)、《镇江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镇政规发[2020]1号)要求,现将全市货物装载源头及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请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主动落实源头监管工作,并请社会各界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
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为进一步落实货物装载源头监管,持续推进我市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省政府令第160号)、《镇江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镇政规发[2020]1号)要求,现将全市货物装载源头及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请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主动落实源头监管工作,并请社会各界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
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